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电子商务是随着电子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网上交易方式,同传统交易方式相比,具有信息传递快、交易双方沟通便捷、交易成本低廉、送货上门等特点。在当前全国、全省抗击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的新形势下,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积极开展网上交易和网络营销,是减少“非典”对人流、物流、信息流影响,扩大企业与客户交流联系,促进业务洽谈和产品销售的有效途径,是传统营销模式和交易方式的重要补充。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搞好工业和商贸流通经济运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手抓防治“非”、一手抓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任务目标 我省自2000年开展企业“上网工程”、推广电子商务以来,1万多户工商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了网页,部分大型企业开展了网上交易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网络服务设施日趋完善。但总体看,电子商务在我省的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应用水平还比较低。 (一)继续推进企业“上网工程”。争取2003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全部上网设立自己的网页,30%以上的企业设立自己的网站。 (二)根据企业规模和产品特点。分层次推进电子商务。大多数中小企业主要应通过互联网发布和采集信息、进行产品和服务展示、开展招商引资等活动来推进电子商务。具备条件的企业要通过互联网与原料供应商和产品经销商、各驻外营销机构建立起网上供应链关系,运用网络开展信息传递、业务洽谈和购销交易活动,降低营销成本。已经建立网站的136户重点企业集团,要总结经验,充实设备和技术人员,大力探索开展btob(企业与企业)、btoc(企业与消费者)电子交易活动和网络营销活动,构筑企业网上交易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和网上支付等配套体系建设。制定管理规范,提高运行质量,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良好的技术和服务平台。 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商务对克服“非典”影响的现实意义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动员企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投入,积极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各新闻媒体和网络运营单位近期要采取公益广告、专栏专刊等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介绍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实行典型带动。为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电子商务在更多企业、更高层面上开展,省里确定选择100户企业作为全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在技术、人才和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各地、各行业都要注意树立一批典型,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电子商务,人才是关键。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企业选择电子商务人才,开展各种业务技能培训。各网络运营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主动向企业传授电子商务知识,帮助企业解决硬件设施和技术软件方面存在的困难,指导企业通过网络发布与采集信息、进行商务谈判和交易结算,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 (四) 完善配套体系建设。各网络运营单位要继续加大对网络建设的投入,扩大网络对终端用户的覆盖面,提高上网速度和网络服务水平。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全省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通过招标竞争、专家论证,从中选择几家具备条件的网络运营单位予以重点扶 持,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化水平、代表山东形象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各服务平台要建立山东企业信息导航系统,建立与国内外大型知名网站的链接,方便企业查询和交易。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电子商务管理办法,加快推行数字认证,完善网上支付体系、信用安全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实现网上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交换与服务,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实行以下鼓励政策: 1、通信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申请,要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行一站式服务,在1周内办理完所有手续。 2、网络运营单位对今年内新上网企业要给予优惠。对上网设立网页发布基本信息的,免收网页制作费;对新上网企业一次性接入费用给予20%的优惠;对企业拨号注册用户上网信息费年内给予20%的优惠;对租用服务器业务给予50%的优惠;对设立网站的,在网络使用费、其他增值业务服务费、网络建设服务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具体比例由使用企业与网络运营单位商定,以调动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3、各新闻媒体对企业所作的电子商务广告,要在已有优惠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比例的优惠。 4、企业为开展电子商务而购置设备和软件,需要贷款的,主要开户银行可优先给予支持。 5、鼓励企业和消费者使用银行卡,对企业安装使用pos机设备和相关线路的,中国银联济南分公司要免费及时提供设备和服务。 三、切实加强对发展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子商务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是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各级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任务目标,各方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对电子商务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制定有关管理规范,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各级经贸部门负责发动和组织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商业银行加强网上银行建设,完善网上支付体系;通信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监督电子商务活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省经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