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省机械工业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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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3-3 17:01:15

  
  (2003)鲁机规字5号
  
  
  各市机械工业主管部门、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全省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建设事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了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山东装备制造业跨越式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的企业。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展,省机械工业办公室决定对在信息化建设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中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⒈领导重视,长期致力于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保持企业可持续增长,并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
  ⒉信息化建设机构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完备,拥有一支信息化人才队伍;
  ⒊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高,效益显著,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推广性;
  ⒋具备信息化项目研发能力。项目开发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知识产权程度高;
  ⒌企业效益、产品质量和发展趋势良好。
  二、报送内容
  ⒈《全省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推荐表》;
   《全省装备制造业信息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⒉事迹材料二份及电子文档一份。(限3000字)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⒈各市要严格审核被推荐单位资格,并负责上报。
  ⒉各市推荐名额为先进单位3个,先进个人5名。
  望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按推荐材料于2003年3月18日前报送省办。
  联系人:刘平、陈雯
  电 话:0531-6401789 ,6952920 传 真:0531-6952920
  E-mail: [email protected]
  有关信息可查阅:www.sdzb.net
  
  附:⒈山东省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推荐表 下载
  ⒉山东省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下载
  
  
  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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