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车型分类采用新标准 不再有轿车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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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7 17:49:06
从明年开始,汽车分类将采用新的国家标准,根据新的分类方法,汽车将分商用车和乘用车两大类,不再有轿车的叫法,以适应入世后新形势的需要。
  以前,我国的车型分类较模糊,如“轿车”,原意是一个轿子装上四个轮子,形象化但不准确,且国际上没有这个叫法。国标GB/T3730.1-2001对汽车分类术语概念进行了定义,在今年8月最终确定新的车型统计分类标准,从2004年起,新旧两种标准并轨试行一年,到2005年将全面实行按照新标准的统计分类,最终达到与国际接轨。
  旧标准
  载重汽车
  重型载货车
  中型载货车
  轻型载货车
  微型载货车
  客车
  大型客车
  中型客车
  小型客车
  微型客车
  新标准
  乘用车(9座以下)
  基本型
  多功能型MPV
  运动型SUV
  商用车
  客车
  货车
  半挂牵引
  货车非完整车辆
  客车非完整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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