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型上牌时间将缩短 交通管理两大措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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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5 12:28:57

    从公安部获悉,从1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将采取两项便民措施,第一项是缩短进口车数据通报周期,提高国产车公告传递速度,使进口车和新公告的国产车等待办理牌证的时间,由原车的一个月减少到48小时。第二项是在互联网上建立交通管理信息主页,方便群众上网查阅办理车辆牌证的有关规定及考试模拟题库,下载、使用有关表格及填写式样。
    据了解,进口车数据网上传输系统于2003 年9月22日开始试运行,基本实现了海关进口车辆数据在48小时之内即可传递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大大缩短了进口车数据的更新时间。目前该系统运行正常。据统计,截至2003年12月29日,公安部已接收到海关总署网上传输的33515辆进口车数据信息,其中,已有10691辆车办理了上牌手续。
    截至2003年10月,“全国机动车产品公告查询服务系统”传输和导入软件全部编制完毕,并在江苏和云南两省试点运行,2003年11月20日在全国开始试运行。为确保系统良好运转,公安部先后3 次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对各地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数据传输情况进行测试。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完成“公告查询系统”的安装、调试和数据传输工作,系统整体运行情况良好。该措施实施后,国产车产品公告发布实施和群众办理等候时间将由原来的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缩短为48小时。
    同时,公安部要求各省(区、市)交警总队要在互联网上建立车管主页,公布车辆和驾驶证管理规定,车辆产品公告和车辆技术参数、收费项目及标准,驾驶员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模拟题库等,供群众查阅监督;在网上提供各种业务表格和填写式样,供群众在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时下载使用,无需再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所有车辆管理所都要设立业务咨询和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省(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组织技术力量抓紧网页建设,并做好启动的准备工作。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14个省(市)已经提前实施,其他省(区、市)的网页建设也已完成,今天起将如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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