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标准遭遇信任危机
作者: 来源于:EC电子商务
2004-4-23 18:13:23
《ERP规范》的出台一直伴随着争议,同时事情本身也变得越来越清晰。如何看待这部规范的出台?如何规范未来的竞争?


    《ERP规范》的出台一直伴随着争议,同时事情本身也变得越来越清晰。一方面,半年过去了,当初对待《ERP规范》的谨慎审视已经开始“发酵”变味,质疑的声音公开出现;另一方面,遵从游戏规则的标准争夺战已然开始,胜败的最终投票权在于信息化的第一主体,而背后的驱动力将由信息化的第二主体创造。
  
    压垮平衡的稻草

  有着上千家公司的ERP市场颇有看头,主流ERP厂商之间竞争激烈,竞争手段不无越轨之嫌;地区性的小ERP厂商无序竞争、企图浑水摸鱼。总之,国内ERP整体市场存在混乱无序的严重隐患。

  在混乱之中,我们也看到了主流市场的均衡。主流ERP厂商不妨分为大中小三类:大者如SAP、用友,他们一向以强者的姿态出现,喜欢通吃。现在他们正忙着把触角伸到全国各区域的高低端市场;中者如南北,已经吃透某些行业,期待的是更广泛的天地;小者更多,他们或扎根地方市场、或细耕行业,正处于蓄劲蛰伏阶段。这三类主流厂商正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之中,中国地域之大让大家都可以划出自己的地盘范围、中国行业之多,也可让大家各保势力圈。平衡还是动态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渗透与反渗透、渠道争夺与反争夺,此类故事虽然经常上演,但很难看到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的事情。这种井喷前的胶着局面往往是市场持续高速增长的产物,甚至可以认为,整体需求市场的急速增长是主流厂商还能“相安无事”的基础。

  但如果外力强势介入呢?均衡将被打破,一切都要改变!这种恐惧深深植根主流厂商们的内心。《ERP规范》也许正被业界看作了如此这般的“洪水猛兽”,于是不信任的感觉如野草般在业内蔓延。

  其实,这些主流的ERP厂商都是ERP产业的积极推动者和贡献者。如果说一个颁布的ERP标准不能维护他们的共同利益,那么这个标准命运可真堪忧。现在主流厂商对ERP标准争议分歧之多,大抵不是出于对“共同利益”的理解不同,而是出于对自我利益的本能维护和最大化追求。

  我们常用“最后一根稻草”来比喻打破平衡的最末一点力量,ERP标准应该不会是打破市场平衡的稻草,但对于厂商紧蹦的心理防线来说,它足以成为“那根稻草”。

  善用标准竞争

  在制作这期报道时,无意中翻到2年前的一本《EC电子商务》,赫然看到其中有一篇文章写着“ERP呼唤规范理性竞争”的大标题,文中被访的公司老总也不乏痛斥“市场混乱”之语,文章的结论是“行业自律,以用户为本”。其实“行业自律”正是行业规范的目标之一,行业规范的另外一个功能是“政府监督”。有意味的是,在两年后的今天,同样是这一批厂商,对待《ERP规范》却有抵制的取向。邓超向记者声称,很想“给厂商上一堂企业标准化战略的课”,看来此中感受颇深。

  善用标准也不是一堂课可以讲得清楚的,这应是很深的一门学问。何况,善用之前,怎么也得先跨过心态调整这道槛。虽然没有想好怎么利用标准,但投入进去,发挥影响,这是积极的心态;惧怕被别人抢先,躲避乃至抵制,这是消极的心态。

  消极心态的另一面是担忧。因为有的厂商已经把《ERP规范》作为市场竞争的筹码,其他厂商自然要担心对手以此来打压自己。从这一合理担心分析,虽然邓超一直在努力想做一个开放公正的平台,但邓超和厂商双方都应该有不少可以改进的空间,比如先行沟通。

  说点大白话。ERP标准已经既成事实,它不断在完善或者被新标准所包融替代也完全可能,不过无论是哪种情况,ERP产业从此都将被“标准”所笼罩,这是不可逆转的。如有ERP厂商采取视而不见的鸵鸟态度,只能是自欺欺人。

  新市场法则

  如何建立、把握“后标准”时代的市场规律?这是摆在所有业内人士面前的共同难题。市场经济下的行业标准要体现市场竞争法则,这是圈里圈外所有人的共识。这一市场竞争法则不是“写”在标准条文中的,而是体现在标准本身之外的市场操作层面中;另一个事实是,这一新的市场法则也不会是谁说了算,而是市场自由公开博弈的结果。

  既然如此,在“后标准”时代,通常的市场操作规律还是起作用的,比如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哪种指望政府出钱出力推广标准、培育市场的念头,有些一厢情愿。这是一个“无底洞”,政府能够带头,可以后呢?

  许多厂商喜欢从ERP标准的“出身”看待它的“倾向性”,其实真正应该关注的是邓超所倡导的ERP标准服务体系,这一体系应该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如果大家“拾柴”的话,这一体系未尝不能催生出新的ERP市场法则。就目前看,这一新做法的特点是“第四方”(政府委托下的监督服务机构)深度介入用户市场的培育、引导。要知道,以往的标准制定者是没有如此之深地介入市场的,作为应用标准的《ERP规范》走了一条创新的路子,这条路能不能为大家所接受,有待局势的演变。

  技术标准有可以科学检测到的“红线”,而应用标准非得通过手把手为用户服务贯彻不可,死扣应用标准的条文其实意义不大,用户也不会傻到按条文买东西。条文里蕴含的考察ERP的逻辑思考方法到是可以真正让用户受益。而厂商能否受益,则取决于他能否找到“后标准”时代有利的市场位置。

  要占据有利的位置,最积极的莫过于,一开始就与“第四方”联手,通过把标准产业做大做强,带头闯出标准指导下的新市场竞争法则。邓超一直强调自己服务体系很“开放”,欢迎大家参与进来,甚至多多益善。可问题是,几乎所有厂商都有同样的担心:这一事业(抑或商业)还处于婴儿期,投入去做,做好了,将来说不定为他人做嫁衣裳;不去做,万一丰收了,可真没有自己一点好处啦——除非全面控制?可“第四方”肯定不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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