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装备制造业计算机三维设计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于:鲁机规〔2007〕10号
2007-7-23 7:56:59

关于举办“山东省装备制造业计算机

三维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市机械(汽车)工业主管部门、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加速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步伐,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推进我省装备制造企业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开发水平,提高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经山东省机械工业办公室与山东省国防机械电子工会决定,将于2007年9月在济南联合举办“山东省装备制造业计算机三维设计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全省装备制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产品设计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希望全省装备制造行业各单位都要认真组织专业设计人员踊跃参加,鼓励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积极主动地学习和应用先进的设计、制造技术,激活其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设计出更多、更新、水平更高的产品,加快先进设计、制造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参赛作品和设计要求

(一)参赛作品

1、产品类,可以提供现有产品(已经商品化),可以是整机、也可以是部件;

2、最新设计作品(未商品化)。

(二)作品设计要求

1、如参赛作品为立体作品,参赛者应递交:

一份正面效果图(A3大小,420×297mm);

一份轴侧效果图(A4大小,210×297mm);

一份三视结构图(A4大小,210×297mm),必须标注尺寸、材质和技术要求;

一份轴侧爆炸图(A4大小,210×297mm);

一份不超过500字的参赛作品设计创意基础和理念的文字说明。

2、如参赛作品为平面作品,参赛者应递交:

一份正面、侧面等多角度效果图(A4大小,210×297mm),必须标注尺寸、材质和技术要求;

一份轴侧爆炸图(A4大小,210×297mm);

一份不超过500字的参赛作品设计创意基础和理念的文字说明。

3、作品要准备演示文稿,经初选合格参加复试的作品,由参赛者向大赛评委会进行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评审与奖励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省内知名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所有作品经资格审核,提交评委会评审,评审分两个阶段,经初选合格的作品参加复选,最后将在复选的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的首席设计人员将分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奖章”、“山东省国防机械电子工业系统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机械行业优秀科技工作者”等称号,并对所有获奖作品及设计人员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每个作品在其文字说明材料中都应明确首席设计人员,设计人员的排序应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2、每个作品交纳评审费300元,上报材料时一并交纳或汇至:山东省机械工业学会协会,账号:419045054818091001,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府东支行,汇款时请注明“三维设计大赛评审费”。

3、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07年8月20日。

4、作品请分别制作成电子版和文字版,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报送省机械工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34号,邮编:250013)。

5、以下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大赛:A、大赛主办方与大赛组委会的工作人员;B、大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C、与前述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主办方将对参赛者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参赛者不具备本规则规定的参赛条件,或在参赛资格方面做出任何虚假陈述,主办方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省机械工业办公室联系人:丁明、陈雯

联系电话:0531-86401749、82593072(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省国防机械电子工会联系人:赵学文

联系电话:0531-86075798

 

 

 

 

00七年七月十日

 

 

抄: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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