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已进行
作者: 来源于:
2007-6-14 11:25:28

 

本刊讯4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质函[2007]25号文发出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各类产品的申报条件和质量指标检测项目。除了在产品质量、自主创新、市场占有率等方面规定了高“门槛”之外,还在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质量诚信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名牌产品申报通知提出了170类(其中机械35类)产品的申报条件,同时,对所有产品要求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没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污染排放必须达标,并各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还要求各地要鼓励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已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产品,在中国名牌产品评价时将作为加分项目。

为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接受社会监督,今年的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数据要进行省级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品牌、申报产品连续三年的销售量、销售额、申报品牌及贴牌产品的出口量、出口额、上缴税额等数据及出具证明的单位。省级公示时间为6月4日至10日。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情况属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上报时间为6月24日前。

质检总局要求,申报企业的申请材料中填写的数据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将对申报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查和公示,如经查实数据有不实情况,取消该企业参与评价的资格。与此同时,申报企业应遵守评价工作纪律和《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和“名推委”不接受申请企业的直接来访。

质检总局还重申,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和表彰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企业的广告宣传、赞助等活动属于企业的商业活动,与评价工作无关。申报工作的其他规定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和中国名牌网站查询。



 
  山东装备制造业信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