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将开始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证,通过认证的产品将享受国家系列优惠政策。认证工作依据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06年底联合发布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通过认定的产品将列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列入目录的产品将在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得到推荐,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在政府采购中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优惠措施。
这项管理办法对自主创新产品规定了七个条件:产品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自主品牌;产品自主创新程度高;产品技术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可靠,须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监测;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同时规定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凡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认定。
目前,科技部正在编制《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第一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随后将会启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年内可望编辑完成。